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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市(食药监)行罚〔2020〕1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生产禁止生产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5元;2、处罚人民币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2
    决定机关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