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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瑞公(安)行罚决字[2019]518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瑞安市辰茂阳光酒店有限公司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4月26日0时5分,安阳派出所民警对瑞安市安阳街道辰茂阳光酒店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旅馆未按规定将住宿旅客向某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工商银行瑞安市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26
    决定机关 瑞安市公安局安阳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