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浙统罚决字〔2020〕0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嵊州市靓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
    行政处罚内容 浙江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浙统罚决字〔2020〕052号 当事人:嵊州市靓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悦翔路11号法定代表人:求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8
    决定机关 浙江省统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