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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武交道罚字[2021]006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于15日内整改到位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9
    决定机关 武进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