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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凯开质监罚字〔201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超期未检的特种设备。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使用超期未检的6台电梯;2.处罚款:叁万圆整(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06
    决定机关 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