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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拱(消)行罚决字〔2020〕10000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远洋新河酒店置业有限公司(拱墅)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案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杭州远洋新河酒店置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杭州远洋新河酒店置业有限公司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內将罚款交中国建设银行(帐号:0010504006)。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拱墅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月3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3
    决定机关 拱墅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