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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怀(消)行罚决字〔2021〕01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年5月18日,我支队对北京世纪海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施工现场仅配备两具灭火器,反映出该单位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违反了北京市消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给与该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6
    决定机关 怀柔消防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