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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扬广税 罚 〔2018〕 8 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7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27
    决定机关 原扬州市广陵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