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珠海市洲际航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40069****257J |
执行依据文号 | 珠仲裁字(2019)第619号 |
案号 | (2020)粤04执73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珠海仲裁委员会 |
执行法院 |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和解事项 本案庭审后,经仲裁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被申请人珠海市洲际航运有限公司退还申请人王康购房款5110100元、维修基金12760元、印花税2556、珠海市洲际航运有限公司同意补偿违约金、利息损失、维权费用共600000元,珠海市洲际航运有限公司退还及补偿王康款项以上合计5725416元。 (二)双方同意珠海市洲际航运有限公司分五期向王康支付,具体支付金额、时间如下: 1.第一期:珠海市洲际航运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向王康支付180000元。 2.第二期:珠海市洲际航运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前向王康支付1690000元。 3.第三期:2020年6月16日前向王康支付1156625元及未支付款项的利息,利息以385541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35%计算,从2020年4月16日起算至第三期款实际支付日止。 4.第四期:珠海市洲际航运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前向王康支付1156625元及未支付款项的利息,利息以269879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35%计算,从第三期款项实际支付日起算至第四期款项实际支付日止。 5.第五期:珠海市洲际航运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6日前向王康支付154216元。 (三)如珠海市洲际航运有限公司第一期、第二期款项中的任一期逾期支付,或者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款项中的任一期逾期超过7天仍未支付,珠海市洲际航运有限公司同意所有未到期的款项视为到期,且珠海市洲际航运有限公司同意对王康另行支付补偿款400000元;同时王康有权以珠海市洲际航运有限公司未支付款项的本、息加上另行支付的补偿款40000元的总额,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双方同意在珠海市洲际航运有限公司付清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后7天内,双方配合向不动产中心办理解除不动产预告登记手续 (五)珠海市洲际航运有限公司向王康支付完全部款项的当日,王康向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珠海市洲际航运有限公司采取的保全措施 (六)王康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名:王康。 账号:621700309001578442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 (七)仲裁费由王康承担。 三、仲裁庭意见 仲裁庭认为:以上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仲裁庭对此予以确认并以此制作调解书。 本案仲裁费53154元,由申请人承担。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此页以下无正文)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