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南方银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海龙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0179****904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01民终24181号 |
案号 | (2018)粤0104执2389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2-28 |
发布日期 | 2018-08-03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东南方银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深圳康佳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31250元; 二、被告广东南方银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深圳康佳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月千分之五的标准分笔计算,从2015年9月2日至2016年3月3日以所欠货款本金922500元计算,从2016年3月4日起至本判决限定付款之日止以所欠货款本金1031250元计算); 三、驳回原告深圳康佳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5752元,由原告深圳康佳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负担2120元,被告广东南方银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负担1363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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