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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肇环高罚字﹝2021﹞5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批先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57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1
    决定机关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