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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徐铜住建告字[2020]第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2018】37号文)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3
    决定机关 徐州市铜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