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粤惠城执A罚[2020]5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你于2020年07月24日在惠城区马安中心区JD23-01-01-01地块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大写)拾万零伍仟元整,¥:105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1
    决定机关 惠州市惠城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