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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运政罚〔2021〕00250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2月24日9时20分,当事人的车号为浙GE5227普通客车,由驾驶员朱国省驾驶,从磐安开往温州,载有乘客捌人,未向其中贰名乘客出具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1
    决定机关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柯东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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