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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锡滨市监案字〔2018〕000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06
    决定机关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山分局
    法定代表人 喻枫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