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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0木交执法0005
    违法行为类型 川WHX019在经营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六章第四十七条第八款之规定:处罚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8
    决定机关 木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