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汕交罚〔2021〕0215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1年06月26日10时17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大学路与鮀都路交界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汕头市伟顺货运有限公司驾驶员刘利辉使用粤D12206重型货车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行为。该违法行为属本年度第一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视频资料、道路运输证IC卡等证据为证。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12 |
决定机关 |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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