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铁昌工商处字〔2017〕4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农资经营者没有建立进货台账,没有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没有建立产品销售台账,没有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少于2年;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罚款:0.2万元。 二、责令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6-08 |
决定机关 | 昌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朴红军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