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天市监处字【2020】新塘0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在“天河云商汇”楼盘内自行设计制作内容有“一夜暴富”的宣传栏、在销售部前台放置内容有“35㎡双钥匙租金可达4600元/月,部分物业出租率更是高达98%。”等广告用语的宣传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110000元(壹拾壹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07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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