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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瑞综执〔2020〕罚决字第08-06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现依据《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你(单位)将餐厨垃圾单独投放,并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1
    决定机关 浙江省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