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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温综执〔2021〕罚决字第11-00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5月21日,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河中队在调查"台州市驰缘聚石垃圾清运有限公司涉嫌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一案中发现,台州市驰缘聚石垃圾清运有限公司车辆于4月23日从温岭市新河镇XH010201地块工程工地清运建筑垃圾外运处置,但该工地当时尚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准运证。经查,该工地施工单位为森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行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处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9
    决定机关 浙江省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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