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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双市监行处[201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03|罚款;02|责令消除影响;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19
    决定机关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杨喆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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