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台综执罚决字[2017]第001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省工程勘察院未采取措施造成施工现场污水流溢案
    行政处罚内容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台综执罚决字[2017]第00130号当事人:浙江省工程勘察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055799J住所地: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178号法定代表人:程顺利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19
    决定机关 市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