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2000010****300P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津0117民初1328号
    案号 (2021)津0117执217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7-07
    发布日期 2021-07-3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天津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河南冠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5507622.33元,并自2020年1月3日起,以5507622.33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驳回河南冠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天津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082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35082元,由被告天津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