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养猪场用粪便除臭剂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1611111369.5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476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12 |
申请公布号 | CN108147630A | 申请公布日 | 2018-06-12 |
分类号 | C02F11/00;C02F103/20 | 分类 | 水、废水、污水或污泥的处理; |
发明人 | 赵大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贵州希普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北京联创佳为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贵州省福泉市福中福农牧有限公司 |
地址 | 550500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金山办事处坪山村大地坪处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养猪场用粪便除臭剂,按重量份计,包括有芭蕉叶30‑55份、松针20‑40份、草木灰8‑16份、梧桐锯末12‑25份、茵陈6‑13份、改性凹凸棒土8‑15份、沸石粉7‑12份、乙醇10‑22份、艾草5‑11份、柠檬酸二乙酯2‑7份、精油7‑13份、辣椒籽粉0.6‑1.2份。本发明的除臭剂具有使用成本低,可靠性高,环境风险小,健康环保,无毒无害,产生的气味不会引起各种不良反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