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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高国罚〔2016〕1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5-12-01 至2015-12-31 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逾期83天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4-25
    决定机关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