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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宝环罚字[2019]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从事生猪和鸡屠宰、猪血深加工、熟食加工。经监测,你单位臭气浓度为35,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中相应的标准值(臭气浓度20)。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17.5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06
    决定机关 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