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常鑫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98306****099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622民初878号 |
案号 | (2021)赣0603执309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余江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日期 | 2021-07-27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西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江西常鑫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鹰潭市众鑫成铜业有限公司保证金30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00元,由被告江西常鑫仓储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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