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税三稽罚[2019]457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白马实业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法事实:杭州白马实业有限公司在2012年3月至2017年5月期间对代管的杭州白马珠宝市场一层的67号、77号、78号商铺进行出租,共收取租金1187291元,未申报缴纳房产税、印花税。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处罚决定:建议对补缴的印花税处50%罚款718.9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19 |
决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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