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藏银监罚决字〔2014〕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已收取的5万元财物顾问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两项合计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4-10-16 |
决定机关 | 西藏银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韩文贞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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