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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武环罚字[2018]8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水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2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03
    决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