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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泗洪交综合罚字[2021]021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八条
    行政处罚内容 安徽运泰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客运分公司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八条,依据此款规定,决定给予罚款1000元,并责令停止违法经营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15
    决定机关 泗洪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