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唐环罚字﹝2021﹞14-1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物料露天堆放;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喷淋方式控制扬尘排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4
    决定机关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南县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