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中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元枝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2600406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闽0583民初5113号
    案号 (2017)闽0583执100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安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3-01
    发布日期 2018-03-2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福建中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庄培煌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其中本金100万元的利息自2014年8月1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本金100万元的利息自2014年8月4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本金100万元的利息自2014年11月5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均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二、杨建泉、庄彬阳对福建中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杨建泉、庄彬阳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福建中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偿。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