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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石卫传罚〔2021〕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石屏异龙和济健康中医医院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二款、第八条的规定,现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2
    决定机关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