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石卫传罚〔2021〕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石屏异龙和济健康中医医院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二款、第八条的规定,现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0-22 |
决定机关 |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