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奉市监案处字〔2018〕第2602016271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899409.5元;罚款2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12
    决定机关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宋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