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电池恒温装置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20931772.2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5119035U 公开(公告)日 2021-12-10
申请公布号 CN215119035U 申请公布日 2021-12-10
分类号 H01M10/615(2014.01)I;H01M10/62(2014.01)I;H01M10/6571(2014.01)I;H01M10/658(2014.01)I;H01M50/244(2021.01)I;H01M50/249(2021.01)I;H01M50/204(2021.01)I;H01M50/22(2021.01)I 分类 基本电气元件;
发明人 陈万意;尹维崴;谢蓓敏;任天宇;李睿;周劲松;丁铎;刘宇 申请(专利权)人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公司
代理机构 吉林长春新纪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白冬冬
地址 130041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66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一种无人机电池恒温装置,属于电池恒温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对恒温电池辅助部分的改进,即使在低温环境下,也能够增加电池使用能力的无人机电池恒温装置。本实用新型包括无人机本体和两个电池,无人机本体上设有电池安装架,两个电池分别活动安装在电池安装架的两侧,两个电池上活动安装有同一个充电宝上夹板,充电宝上夹板上活动安装有充电宝下夹板,充电宝上夹板和充电宝下夹板之间活动安装有充电宝,两个电池和充电宝上均套接有恒温罩,保温罩采用热反射面料、碳纤维加热材料以及太空棉面料拼接而成。本实用新型减少了输电线路全年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而在条件合适时,可使用太阳能板代替充电宝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