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081672252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6年4月27日14:15时,浦东新区城管行政执法支队五大队二分队执法人员徐文祥、张涛云在王港小白路250号对上海浦东海光燃气有限公司小白路液化气供应站进行燃气安全例行检查时,发现该供应站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测试报告已过期(测试报告有效期至2015年12月2日)。该供应站经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贰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5-11 |
决定机关 |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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