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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濮市监处字[2020]1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579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200192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9
    决定机关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