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监管浦处字(2017)第1520170002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0.00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27 |
决定机关 |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刘学志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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