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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诸市监处〔2021〕3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104元;二、罚款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9
    决定机关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包海兴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