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诸市监检处〔2019〕4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没收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塑料袋782只;二:没收当事人生产的使用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18包永鑑香瓜子成品炒货,每包4.5公斤,计81公斤。三:罚款5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1-25 |
决定机关 |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包海兴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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