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三卫职罚〔2021〕07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佛山市新东龙陶瓷有限公司在2019年、2020年未按照规定组织部分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及未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11 |
决定机关 | 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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