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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陆交罚[2021]000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5月19日15时3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根据《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3月份全市重点运营车辆动态监控工作情况的通报》,对汕尾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陆丰客运分公司郑武杰进行询问,发现当事人汕尾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陆丰客运分公司驾驶员陈健鹏使用粤N03617大型客车未按照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经营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车辆GPS轨迹图、《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3月份全市重点运营车辆动态监控工作情况的通报》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1
    决定机关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