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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交罚决第ZD0865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1年02月06日 11时53分在(违法地点)南山区桃园路东行与南新路交汇处实施了班车客运经营者、直通港澳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停靠站点经营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叁仟元整(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8
    决定机关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庄港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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