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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汕交罚[2021]004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1年02月03日 10时52分在(违法地点)深汕高速内湖出口实施了客运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客运站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5
    决定机关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