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开生环罚字〔2019〕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反登记管理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你单位停止环境违法行为;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按照三台变压器及相关附属设施总投资额747万元的2.5%计算,罚款壹拾捌万陆仟柒佰伍拾圆(1867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05
    决定机关 开远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