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京朝市监处字〔2020〕第5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2
    决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