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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东)食药监食罚〔2019〕100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第67条第1款第9项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544.5元;2、并处罚款人民币23000元。以上1、2项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6544.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11
    决定机关 东城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