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淮阴环行罚字[2020]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30日内完成暂存点危险废物申报及处置工作;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玖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15 |
决定机关 | 淮安市淮阴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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